2007年11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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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严查公众人物专家参与违法药品广告
岳德亮

    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始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,严查公众人物、专家参与违法药品广告。
    公众人物一般皆是家喻户晓的,品牌借助名人的知名度较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可。一段时间以来,选择公众人物代言成为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迅速提升知名度的捷径,但是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,日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。
    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通过加强药品广告的日常检查,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,重点检查公众人物、专家以患者的名义或形象做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,督促企业自觉规范药品广告的发布行为。
    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此前审议通过的《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》规定,从2008年1月1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广告中以消费者、患者、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为药品的功效作证明。